修改論文是教師的職責, 張玉凱:我絲毫不敢相信這是從一位老師嘴裏說出來的話。在這裏論文儼然成為一種商品。老師只幫忙修改了一下格式,顯然要價大於價
值http://www.hong-yan.com.tw#hrda1。如果維系在教師和學生之間的紐帶僅是經濟因素,這是對教育的巨大嘲弄。這種收費是
不公正的,更是對學子受教育權利的剝奪。
又到一年畢業季,畢業生們的論文又進入最後修改階段。近日,有大學生在網上發帖稱,學校老師幫忙修改論文後,向其索要120元錢“論文修改
費”http://www.hong-yan.com.tw#sddf23。還聲稱,“你去超市購物不給錢嗎?”他質疑老師這種行為,卻被老師諷刺,“你
難道不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規矩嗎?我改了N篇論文,都是這個價。”對此行為,學生們認為感情上難以接受,“如果老師和學生之間的紐帶僅是經濟因素,這是
對教育的巨大嘲弄。”老師為學生改論文http://www.hong-yan.com.tw#qqsa1,到底該不該收費呢?
還有一種情況,學生私下找到非指導老師幫忙修改。如果這位老師認為自己耗費了精力http://www.hong-yan.com.tw#heda21,加大了工作量,而學生又願意付出一定代價,那收取一定的費用也是合理的,但一定要事先協商好。
劉名儉:從高校教師的工作內容來看,修改論文包含其中,學校也為其計算了工作量,按量發有補貼http://www.hong-
yan.com.tw#je431。在這種情況下,老師有義務無償幫學生輔導論文。但也不能偷換概念,這位老師有義務指導你,而另一位老師可能沒有。
老師指導學生更多的應該是一種義務,而不是市場行為。這是對教師工作的尊重。當老師為學生修改論文成為一種“潛規則”,那老師和學生間就直接成為了買賣關
系http://www.hong-yan.com.tw#ad21。這就是違反職業道德的,不應當成為“規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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